当前位置: 首页 > > 网站公告

安徽启动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3来源:暂无数据阅读次数:0

安徽启动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



近日,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安徽省2021年河湖长制专项(进驻式)督查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进驻式督查。

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督察组结合年度第二轮暗访,选取重点河湖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超标排污、破坏航道、电毒炸鱼、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的问题。

针对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督查:县级总河长主持研究部署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情况,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情况。县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情况;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情况;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情况;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有关问题情况。乡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经常性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情况。

同时,督查河长制促进机制建立执行情况及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包括河长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情况,“河长办+部门”协作机制运行情况,河长办与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情况,2018年以来历次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及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

督查工作由省河长办牵头组织,14个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参加,厅直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共派出16个督查组,通过“访、听、查、谈”四个手段,精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炼经验做法,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建议。

一访,通过现场暗访等,建立疑似问题清单,逐项记录问题具体情况,并在现场通过“河长通APP”将问题进行上传。二听,通过听取汇报掌握县(区、市)河湖制工作总体情况。三查,通过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当地河湖长制工作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四谈,围绕督查重点,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当地干部群众就河湖长制工作深入交流,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增强督查实效。

督查工作完成后,省河长办审定督查工作报告,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印发督查意见,并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各市根据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省河长办报送整改报告。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环境规划设计;水文分析与计算;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评估;环境工程设计及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环境和水质检测;环境监测;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及修复;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平衡测试;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排污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Copyright © 2020- 安徽省领域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